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21:46:58  浏览:987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一年来,为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做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筹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关于“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方针,通过了《关于推选委员会产生办法的原则设想的决议》、《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出解释的建议》、《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临时立法会在1997年6月30日前开展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决定、决议和建议;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主持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议员,并对与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经济问题、法律问题以及庆祝香港回归的有关活动安排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和香港的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并且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会议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再接再厉,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赋予的任务而努力。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加强水政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

水利部


关于加强水政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律法规,在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水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水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水法律的意识、观念和素质,同时宣传报道好近年来水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推动水政工作宣传报道的深入开展,经我司与中国水利报社研究,决定在《中国水利报》开设"人˙水˙法"专题板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水˙法"板块每周四在《中国水利报》四版以专题的形式刊出。本专题以传播法律知识,引导水利人学法、守法、用法为宗旨,剖析水事违法案件,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疑难问题,交流工作体会。主要有《以案说法》、《专家答疑》、《政策法规解读》、《监督岗》、《经验交流》等重点栏目。

  二、"人˙水˙法"专题为水政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宣传阵地。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这个阵地,并明确专人作为报社的特约通讯员,负责有关的报道工作,提供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报道线索,协助报社采访或组织撰写相关稿件,把本单位的水政工作宣传好、报道好。

  三、请各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报道的特约通讯员名单,传至中国水利报社新闻中心。

  联 系 人:李净云 李春明 夏海霞
  电 话:010-63205230 63205236
  传 真:010-63205200 63205454
  电子信箱:ljy@chinawater.com.cn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 [2008] 48 号


四川、甘肃、陕西、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四川汶川地震后,四川、甘肃、陕西灾区不少地方山体松散、岩体破碎,特别是当前余震不断、主汛期来临,强降雨增多,极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严密防范次生地质灾害。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川、甘肃、陕西、湖北、重庆均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原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多,本次特大地震又新增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地震引发的滑坡,大量堵塞山沟,如遇余震和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在当前的灾后灾民生活安置和重建当中,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国土资源干部面前最重要、最紧迫和压倒一切的任务,各地要加强协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以赴投入到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抗震救灾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各地要组织好本地区和外地支援地震灾区参加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的专业技术力量,重点对县城、乡镇、村庄、灾民临时安置点和救援人员居住点以及重要流域、交通干线和重大设施等地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进行巡查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制定防治预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


三、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普查成果,与气象部门密切沟通,认真总结研究近年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经验,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分析雨情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重大险情,应及时建议当地政府实施应急避让,严防发生人员群死群伤。


四、迅速恢复和重建群测群防体系


此次地震损失大,特别是部分地区群测群防体系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各地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山区农村,宣传预防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切实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动员组织基层干部,迅速恢复和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干部作用,切实做好雨季监测预报工作。


五、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居民安置点的评估工作


对威胁救援人员、灾民集中安置点和人口聚集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协助当地政府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并协助地方政府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要加强与建设、地震部门的协调,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时提供高质量的评估报告,提出防灾措施,为临时安置点和灾后重建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国土资源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